114年應屆畢業役男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申請須知
因教育學制因素,每年眾多應屆畢業役男於6月份從學校畢業,等待入營受訓; 惟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員額有限,須分批安排入營。為瞭解應屆畢業役男可入營情形及配合國軍新兵訓練容量,規劃將役男入營緩急需求區分為「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延緩入營」及「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3個入營服役時段,提供役男按個人規劃選擇,並於申請期間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連結) 主題單元(最新消息下方)「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以網路方式申請,俾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依序安排入營服役。 各入營時段網路申請及放棄時間如下: 1.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 (1)網路申請期間:114年5月9日上午10時至114年6月9日下午5時。 (2)網路放棄期間:114年5月9日上午10時至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 2.延緩入營: (1)網路申請期間: 陸軍: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1月28日止。 其他軍種: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0月31日。 (2)網路放棄期間: 陸軍: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 海軍艦艇兵、空軍: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 海軍陸戰隊: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 各入營時段預判入營時間: 1. 優先入營: (1) 陸軍、空軍:114年7月至114年10月 (2) 海軍艦艇兵、海軍陸戰隊:114年7月至114年9月 2. 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 (1) 陸軍:114年10月至115年1月 (2) 海軍艦艇兵:114年9月至114年12月 (3) 海軍陸戰隊:114年9月至114年11月 (4) 空軍:114年10月至114年12月 3. 延緩入營: (1) 陸軍:115年1月以後 (2) 海軍艦艇兵、空軍:114年12月以後 (3) 海軍陸戰隊:114年11月以後 注意事項: 1.各入營時段之徵集順序,係按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依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2.有優先入營服役意願且無延畢情形者,得先申請優先入營,如確認未能如期畢業,再申請放棄;已列入梯次徵集者,可向就讀學校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向戶籍地公所申辦延期徵集。 3.役男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後,欲放棄原申請案,應於放棄期間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填寫放棄申請書,完成放棄作業後,不可再申請;逾放棄期間或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可放棄。 4.申請優先入營後,欲改申請延緩入營者,應先放棄優先入營後,再申請延緩入營。 5.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不可放棄優先入營、延緩入營;如無法依徵集令指定之時間、地點入營服役,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逕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如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6.延畢或114年9月繼續升學之役男,無須申請延緩入營。請役男開學後,依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由就讀學校報送延長修業名冊或在學緩徵名冊即可緩徵;94年次以後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役男,於完成軍種兵科抽籤後,即依序安排入營。 7.按兵役法第32條規定,徵兵處理包含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4項作業程序。役男入營前,需經徵兵檢查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並抽籤決定應服之軍種兵科後,再依徵集順序安排入營服役;若尚未接受徵兵檢查、抽籤者,申請後仍須俟完成此2項作業,始依序徵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