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自115年7月16日(星期四)9時起開放線上申請
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申請類別:本次申請僅受理「一般資格」申請,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三)入營時間:115年10月至115年12月(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四)具下列限制條不得申請服替代役: 1.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6年1月31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如附表) 二、申請期間:自115年7月16日(星期四)9時起至同年11月20日(星期四)17時止 三、錄取名額:3,200名。 四、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役男應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網站/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第2次)(連結網址)登錄申請。 五、本次申請採登記制,不辦理抽籤完成登錄並成功送出系統,且查無內政部公告事項一、(四)之限制條件者,即為錄取。 六、徵集入營、分發服役: (一)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分次核定並徵集入營服役;服役之役別機關於基礎訓練期間參加梯次役別甄選。分發役別及需用機關: 1.社會役 (社福照護、偏鄉醫療),需用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2. 公共行政役(原鄉發展、海外教學),需用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海外服勤單位)。 3. 消防役 (消防救護),需用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4.民防役:需用機關內政部警政署;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勤務役男、社區營造、公益大使團、服役受傷退役弟兄生活協助等公益服務,需用機關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役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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