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區民活動中心場地開放租借注意事項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一、本區幸福區民活動中心115年8月至12月場地租借,受理申請日期為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點30分至115年7月16日(星期四)17時30分,欲申請場地者,請填妥新式使用申請書(舊式申請書將不接受申請)及區民活動中心場地使用切結書,於上班日洽民政課蘇小姐辦理(02-23416721#259);倘同一時段有兩人以上申請借用,本所將依本區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須知規定先行協調,若協調未果,則另訂時間於本所辦理公開抽籤。 二、「臺北市中正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於115年6月30日生效,詳見本所網頁(連結)。 三、相關租借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及本所相關規定辦理,租借之相關規定及申請書可於本所網頁查詢及下載(區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
發布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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