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區115年下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注意事項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一、本區115年上半年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受理申請日期為115年5月4日(星期一)上午8點30分至114年5月8日(星期五)17時30分,欲申請場地者,請填妥新式使用申請書(舊式申請書將不接受申請)及區民活動中心場地使用切結書,於上班日洽民政課蘇小姐辦理(02-23416721#259);倘同一時段有兩人以上申請借用,本所將依本區區民活動中心使用須知規定先行協調,若協調未果,則另訂時間於本所辦理公開抽籤。 二、「臺北市中正區區民活動中心場地收費基準表」於112年3月1日生效,詳見本所網頁。 三、另為照顧弱勢團體,本區區民活動中心將保留下列時段供其使用: 1. 梅花區民活動中心:週二下午、週三上午、週四下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 2. 富水區民活動中心:週一08:00~12:00,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五12:00~20:00(寒暑假期間含上午時段),提供弱勢孩童課後輔導;週六09:00~18:00為老人關懷據點活動使用。 3. 幸市區民活動中心:週一夜間、週五上午及下午,提供老人關懷據點使用;週一至週四上午及下午,提供智障者團體辦理生活技能研習、人際互動、社區關懷服務活動課程;週六上午為「幸福有里」資收站。 4. 小南門區民活動中心:週一至週五上午時段,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作為老人共餐使用。 5. 水源區民活動中心B: 週二、週四、週五上午提供社會局設立之老人關懷據點使用。 6. 幸安區民活動中心:週一、週三及週五下午,提供新住民子女多元輔導方案使用。 四、相關租借規定依『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設置管理要點』及本所相關規定辦理,租借之相關規定及申請書可於本所網頁查詢及下載(區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區民活動中心場地許可使用申請書)。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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