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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布修正「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告「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新增平均單日有1,000名民眾出入之宗教聚會場所,請臺北市中正區各宗教團體符合上開規定者應配合設置。


衛生福利部相關公告資料詳如附件。



發布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