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鼓勵設置防水閘門(板)115年度專案補助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一、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本市市民於建築物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板),減少因颱風、豪雨造成積水進入建築物,導致市民生命財產之損失,特訂定本計畫。 二、 補助對象為本市曾有淹水紀錄之淹水戶、水災災害潛勢區域或有受災之虞之有居住事實一般合法建築物(含地下停車場);惟下列對象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4-1條規定,自民國100年7月1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築物者。 (二) 曾接受104年、106年、108年、109年、110年、111年、113或114年度臺北市鼓勵設置防水閘門(板)補助計畫補助之對象。惟於前述補助年度僅申請裝設1處,可於本年度計畫再行申請不同施作位置之第2處。 (三) 公有建築物。 三、 申請補助期限及額度:1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依區公所訪定市價全額補助。 ●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
發布機關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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