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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課

  1. 問:戶籍不在臺北市,可以參加聯合婚禮嗎?
    答:雙方當事人應單身,且其中一方須設籍於本市或於本市就業或就學者,請附佐證資料,即可報名參加(如雙方皆未設籍臺北市,其中一方需為在臺北市就業或就學)。
     

  2. 問:金銀紙錢集中焚燒報名及運送方法為何?
    答:
    (一) 常態化:不限特定節日,任何時間民眾皆可向本市區公所、里辦公處索取通行證(或至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網站下載列印),自行備妥車輛,將金銀紙錢送往焚化爐集中焚燒。
    1.運送地點:
    (1)木柵焚化廠(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電話:2230-0800,3、4月歲修停爐)
    (2)北投焚化廠(北投區洲美街271號,電話:2836-0050,10、11、12月歲修停爐)
    (3)內湖焚化廠(內湖區安康路290號,電話:2796-1833,5、6月歲修停爐)
    2.運送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二) 中元普度集中焚燒:臺北市政府免費提供「中元普度集中焚燒金銀紙錢專用紙袋」,置於里辦公處供民眾索取使用,民眾可將欲敬獻之金銀紙錢置於專用紙袋中,再依各里公告之時間、地點集中放置後,由清潔隊專車巡收,送往焚化廠集中焚燒。
     

  3. 問:請問我家附近有間神壇,有違規的情形,我該如何處理?
    答:
    臺北市未立案宗教場所輔導要點第6點規定:
    未立案宗教場所如有下列情事,由本府各權責機關依法查處:
    (一)涉及詐欺、背信、恐嚇、賭博、妨害風化等刑事犯罪或其他非法行為,以及未經許可占用道路、騎樓或人行道妨礙交通者,由本府警察局依法處理。
    (二)藉符咒邪術或其他不當方法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而違反醫藥相關法規者,由本府衛生局依法處理。
    (三)製造噪音、空氣污染或廢棄物污染,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法處理。
    (四)違反都市計畫、擅自變更建物使用用途或搭蓋違建者,由本府都市發展局依法處理。
    (五)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者,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依法處理。
    (六)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檢舉方式 :
    1.可洽詢檢舉專線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244或8396,由專人為您服務。
    2.可依上開要點規定,向各權責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