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四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汙染源管制措施,將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管制措施簡述如下,詳細資訊請至專網(連結)查詢: 一、管制區域:南京東路、仁愛路、信義路(中山南北路至復興南北路)東西巷車道。 二、管制對象: 1、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但已取得未逾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者,或出廠3年內(含)之新車,不在此限。 2、出廠滿5年以上,且逾期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之燃油機車。 3、起重機。但已取得未逾有效期限之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或同等級以上標章)者,或出廠3年內(含)之新車不在此限。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環保局承辦人曹心蕊(電話:2720-8889分機7238)或任先生(電話:2728-7244)。 四、宣傳海報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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